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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杯”湖南省第二届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圆满落幕
发表时间:2016-11-15 点击次数:145
正方:南华大学代表队一队法庭陈词
湖南省学位办主任余伟良(右一)为冠军团队颁奖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劼(右一)为亚军团队颁奖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革强(右一)为季军团队颁奖
“德恒杯”湖南省第二届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决赛评委
11月13日,“德恒杯”湖南省第二届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经过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的精彩角逐,在中南大学法学院圆满落幕。吉首大学成功摘得桂冠,南华大学代表队一队斩获亚军,中南大学代表队二队和南华大学代表队二队荣获季军。
下午2时30分,“德恒杯”湖南省第二届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决赛在南华大学代表队一队和吉首大学代表队之间展开。正反双方围绕“投保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疑似用食时‘噎死’, 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的案例展开法庭辩论。在此过程中,正反双方队员充分运用相关法学理论、法律依据在“死者是属于意外身亡,事实已成,无需再尸检举证,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和“原告提供的理赔材料不能有效证明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意外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应赔偿”的问题焦点上展开了针锋相对,唇枪舌剑的激烈论辩。最后,经过来自实务届的7位评委投票裁决,吉首大学队凭着严密的逻辑分析、鞭辟入里的法理阐释和从容机智的应对胜出,一举夺得大赛冠军。
下午4时30分,大赛闭幕式举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余伟良、中南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院长李劼、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主任杨旭东、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坚、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革强、长沙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高级检察官周礼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伍胜、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张坤世、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陈光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学里出席闭幕式。闭幕式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新平主持。
闭幕式上,陈坚就大赛决赛情况作了点评。他说,法律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定期举办法律案例大赛,对于促进我省法律专业研究生理论结合实际、不断提升法律实务与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他指出,法律案例大赛辩论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法官实际办案思路的一个真实展现,必须见真章,要注意“查明案件事实,合理选择法律适用,语言表达精准。”等方面的问题。
刘革强在点评中也对本届法律案例大赛予以了高度肯定。他表示,本届大赛无论是筹备组织,还是选手水平,在去年的基础上都提升了一个层次。整个大赛组织严谨有序,比赛规则公平公正,是高水平的法律论辩实战赛。各代表队准备充分,精神饱满、团队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展现了团队辩论的高超技艺,展现了我们湖南法学研究生优良的精神风貌,可谓“为楚有才,于斯为盛。”尤其是,决赛中的冠亚军双方表现出色,以严密的法理为基础进行了言辞上的攻防和法律上论辩,唇枪舌战,你来我往,非常精彩,最终结果也实至名归。
余伟良对大赛进行总结发言。他指出,本届比赛水平有所提升,选手们已完全具备了较强的法庭辩论素养,走出了一般辩论赛的思维模式,展现出真正意义上的对法律案例的分析和辩论。他最后还表示,要特别感谢本次大赛的来自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的众多评委老师,是他们的专业公正的评判,确保了比赛的真实水平和公平公正。
王新平宣布了大赛获奖名单,与会嘉宾为参赛获奖选手颁奖。至此,“德恒杯”湖南省第二届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圆满落幕。(文\中南大学法学院)
附:“德恒杯”湖南省第二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获奖名单
优秀法律文书奖: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一队,中南大学二队,湖南商学院二队,长沙理工大学一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二队,湖南商学院一队
优秀辩手奖:
湖南商学院一队张天宁 中南大学一队刘琼琳
长沙理工大学一队胡骜 吉首大学刘涛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一队韩晓玥 湘潭大学一队夏琛雨
中南大学二队陈哲 南华大学二队匡广琴
湖南商学院二队叶同欣
冠军:吉首大学
亚军:南华大学一队
季军:中南大学二队,南华大学二队
三等奖:湖南商学院一队,长沙理工大学一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一队,湘潭大学一队
二等奖:中南大学二队,南华大学二队
一等奖:吉首大学,南华大学一队